第一章 总则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就业市场需要大批具有一定科技水平和较高素质的从业人员。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的目标上也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学生中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是提高中职生职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培养社会需求的技术开发与应用型人才的一条重要途径。根据我校已开设专业及对应就业市场需求,特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具体细则。

第二章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及职责
1.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对外合作办学处下设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
2.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制定年度鉴定计划、申报鉴定考试、组织鉴定学员培训、组织鉴定学员考试、统计鉴定学员成绩、发放鉴定证书、考核系部报名情况等工作。

第三章 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机构及职责
1.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机构由我校六系负责;
2.系部负责组织技能鉴定报名人数、整理上报资料、协助考前培训、安排监考教师。

第四章 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范围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每届学生的第三和第四学期为职业技能鉴定时间,分为必修类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和选修类证书职业技能鉴定。
1.必修类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即铁路类资格证书,包含铁路客员、列车员、铁路信号工、接触网工、铁路车辆钳工;
2.选修类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包含安监局IC卡电工证、焊工证、登高作业证、救护员证、普通话证书及人保部电工和焊工资格证书。

第五章 费用管理
技能鉴定站收费项目及标准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标准和我校实际情况进行核准。
1.技能鉴定收费通过财务在线缴费平台进行交费;
2.技能鉴定费用支出须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票据,各 项费用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支出,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章 附则
1.本细则解释权归对外合作办学处。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
对外合作办学工作处
2019年4月10日